民间畏惧与官方讳饰:清代逆伦案件的奏报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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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社会中子孙杀伤祖父母、父母的逆伦案件,[1]违逆礼法、大悖孝道,不仅是对家族内部伦理关系的违犯,还是对整个王朝统治基础、秩序和合理性的挑战。民间观念中对这类劣行深恶痛绝,以致排斥、畏惧。官方立法则定有最严酷之凌迟极刑惩处,即使患有疯疾而无自我行为约束力的病人也不例外。对于案件恶劣性质的强调,造成了唯恐避之不及的官场心态,导致州县官讳饰案件的情况多发,影响及于民国初年。
作者 谭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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