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将前期发表的已有药品不良反应(ADRs)损害程度评分标准再细化,制定出更加可行的ADRs损害程度评分标准,并将两种评分标准应用于ADRs报表,对每例个案进行评分,比较标准细化后的效果。方法:利用德尔菲法以问卷形式咨询20位医药卫生专家,进行两轮问卷调查,对回收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ADRs损害程度新的评价标准中每个指标的分值,据此修订新的评分标准。应用新旧两种评分标准对ADRs报告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价。结果:本研究制定的评分标准包含由轻到重共17项指标,定义分值为9~100。1494例报告中一般的ADRs占85.81%,新的一般的ADRs占12.58%,严重的ADRs占1.07%,新的严重的ADR占0.54%。两种评分标准评分得到的SIADRs值排序有差异。结论:新制定的ADRs损害程度评分标准比前期发表的已有的评分标准更细化、更精确、更可行。对药品临床应用安全风险预测具有重要意义。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