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改革视域下办案质量内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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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随着办案组织结构和办案模式的转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谁办案谁负责”等理念被普遍强调,这种变化也给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管理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目前,检察机关对办案质量的管理仍然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源浪费、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厘清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办案主体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完善办案监督、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对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确保各项检察改革措施顺利落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检察》 2019年4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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