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6日财建[2016]8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构建城市生态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我们对《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20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