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法学是在教育学和法学两者结合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交叉学科,在实践上体现了教育作用和法律作用的结合。教育法学作为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有着自己特殊的思维方式和思维内容。教育法律思维是法律思维与教育思维的结合,是从教育和法律两个方面对于人的培养发展的特殊思维。本文通过解析教育法学与教育法律思维的产生特点,深入阐释了教育法律思维的性质、基本含义、哲学基础和运用领域以及基本范围和特点,力争为教育法学进一步寻找到适合自己的思维特点和固有范畴,从而更好地推动教育法学及其学科的科学发展。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