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保障之道——以流动儿童为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受教育权写入宪法的本意是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困境包括:借读费过高、公立学校无法容纳、农民工子弟学校太差等。保障受教育权的'兜底'责任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确定中央政府承担责任的限度应制定义务教育必要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作为儿童请求政府给付的司法依据。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可依此思路解决。
作者 管华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 2014年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