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是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主干课程,为适应新疆公安实践部门的需要和学院升本后人才培养目标的提升,新疆警察学院侦查系在教学内容、师资队伍、学生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课程教学内容重复、实训教学开展不足、教师理论教学与实践工作相脱节、教学方法单一、学生主动学习意识差、考核方式不合理等问题。应从调整教学内容、突出新疆公安教育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理论教师与兼职教官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因材施教等方面进行课程教学改革。
出版日期
2014年10月0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