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聚集碎片化资源,通过制定、发布与执行规则,成为重要的市场规制主体。网络平台具有了类似于其他市场规制主体的"立法权"、"执法权"与"司法权",并创制了各种新型的规制措施。网络平台的规制,是市场结构进化的结果,属于市场内部的规制,更加便利、专业、高效。网络平台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市场规制主体结构,形成新的市场规制主体圈。网络平台的规制证明"政府干预之法"的提法与观点是有害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应予以修正。网络平台的出现,将开启"平台化治理"的新的市场规制时代。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