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行贿者的“可怜”蒙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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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2月29日,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工信局原局长董社有因受贿332万元、891.1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日前,董社有已被送监执刑。身陷囹圄的董社有悔恨地说:'应该把那些行贿的老板都判刑,都是些害人精。'不过行贿人却说,这一切都是逼不得已。正如行贿受贿常常连用为一个词,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一对'连体'畸形儿的大名叫作'腐败'。铲除根深蒂固的腐败陋习,必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清风》 2016年5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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