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变迁与乡村社会性质的转变——基于宜昌市杨村的纠纷考察(198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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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往相关研究中偏好纠纷解决机制以及民间法与国家法关系的特点,导致针对纠纷本身和以纠纷来研究乡村社会的研究都较少呈现。对杨村纠纷变迁的考察使得我们发现,纠纷的主体、性质、表现形式、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观念和解决途径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纠纷变迁的背后是村庄社会交往规则的变化,更是乡村社会性质的变化。自己人纠纷的减少和外人纠纷的增加表明,乡村社会中个体的行动逻辑开始转向现代化、理性化和利益化,乡村社会整合面临巨大挑战,乡村社会出现了解体的危险,而法律若是无法及时回应和建构乡村社会所需要的规则体系,则乡村社会的失范是潜在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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