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国有企业(及国家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来说,建立“外派”会计制度是内在的要求,应该坚持做好。“外派”会计是财务监督会计,与企业内部管理会计并行不悖。不过,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确实增加了企业经理人员和委派会计人员或财务总监之间产生对立或合谋的可能性,某种意义上成为政府干预企业的新机制、新形式,这影响到会计委派制的实际效果。而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来充当企业的财务总监的会计代理制却能较好地隔离政府与企业,并在两者之间形成适当的平衡。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