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人员都知道,对于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分别是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由于直接转销法忽视了坏账损失与赊销业务的联系,在转销坏账损失的前期,对于坏账的情况不做任何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及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会计原则,而且核销手续繁杂,致使企业发生大量陈账、呆账、长年挂账,得不到处理,虚增了利润,也夸大了前期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因而在实践中很少为人所采纳。相反,由于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形成坏账准备,当某一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被确认为坏账时,则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
出版日期
2003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