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侦查权的反思与重构——以我国私家侦探行业兴起为背景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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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前苏联诉讼模式的影响,我国把侦查权作为公权,设定在公、检等部门,由这些部门的在职人员从事侦查活动,侦查权成为这些部门的专有权,排斥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人们交往频繁,经济活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福建法学》 2003年4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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