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文化产品是指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文化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益为目的的产品和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本文从伊犁州的实际出发,提出在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方面首先要实现生产及供给方式的电子化和科技化,注重发挥公共文化产品的导向作用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原则,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要立足于本土资源并实现生产和供给主体的多元化,通过推动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深度融合,扩大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面。
出版日期
201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