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开办费和筹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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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新开办的企业,哪些费用可计入开办费?如何界定筹建期?开办费即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新办企业、单位开业之日的执行口径统一为纳税人从生产经营之日
作者 刘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会计师》 2004年4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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