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司机遭遇政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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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2月17日,江苏省张家港市13名个体出租车司机再次向苏州市中级法院递交行政诉状,对张家港市交通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定被告张家港市交通局取消新制定的出租车管理政策。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以程序不清为由没有受理此案。
作者 贾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出租车之家》 2004年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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