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有制、私有制是在所有权领域"相对立"的两个概念,且公有制处强势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得到了强有力的扩张,并在量上已与公有财产相当.这使得我们无法回避在法律上对私有制的认可,但公有制经济制度基础地位必须坚持,如何将这两个问题达到统一?它们区别到底在什么地方?是否一定是对立的?若能统一,该如何实现?基于现实中两者的"交往",笔者认为,它们仅是形式上的差别,效能上的追求则是一致的.的制定为我们重估它们的"对立"价值提供了契机,同时提出了如何将它们在法律规则上统一的课题.
出版日期
2003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