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的终极价值——基于系统论的研究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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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地球是由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任何一个系统的破坏都会带来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不稳定.因此,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己任的环境法应将其终极价值定位为生态整体利益.这种生态整体利益是人类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也是当代生态整体利益与后代生态整体利益的统一.要实现环境法的生态整体利益价值,必须克服观念上、法律制度层面和国际合作方面的障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4年5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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