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对基层检察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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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在深化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任务。该诉讼模式的提出对现代法治社会和冤假错案的避免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对基层检察工作更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了避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对基层检察工作的不利影响,可以从理念、制度、能力三个方面来应对基层检察工作中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出处 《基层建设》 2017年2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