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第3.6.2中规定对于内部校准的,工厂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备和校准周期等。那么现实中很多生产型企业,尤其是低压电器制造企业中,很多采取自行配置标准器具,溯源到上级计量机构,随即开展内部校准。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于仪器的校准周期可以自行确定。但是作为制造企业如何有效地确定和调整校准周期,其中要注意哪些因素,以及判定缩短还是延长校准周期的原则有哪些呢?
出版日期
2019年11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