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办责任制暖人心——烟台市工商局实施首办责任制全面提升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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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台市工商局根据企业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于1999年3月份开始,先后在市局机关及全市系统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岗位上实行了首办责任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工商行政管理》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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