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WTO的商标法制解读新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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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符合加入WTO对我国法制的要求,以及与TRIPS协议的规定相一致,我国《商标法》修正案于2001年10月27日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1年12月1日生效适用。这次《商标法》的修改,主要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对WTO成员国的要求,结合我国商标执法司法实践,就我国原《商标法》中的有关规定过于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律师》 2002年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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