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地方金融管理的边界、组织架构及权责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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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近年来,我国地方金融发展迅速,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03年明确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为地方金融机构,并将其管理交由省级政府负责。顺应这一改革潮流,省级政府及其以下各级地方政府基本都设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在加强沟通交流、提供公共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金融监管缺位与不到位、职责定位不明确、管理边界不清晰、履职的法律依据不足、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职能交错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方金融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出处 《基层建设》 2018年3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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