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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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刚刚闭幕的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比较明确、具体的便于操作的法律依据。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两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人大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作者 江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02年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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