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朱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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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与机构的合理设置与相互制衡的机制。其治理结构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四个部门所具有的权利与责任进行制度上,或是法律上的规范,保证不会出现一人独大的现象,从而保护股东以及企业成员的利益。所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四个主要部门不会形成纵向等级关系,而是一种契约关系。或者相互委托,相互制衡监督的关系。因此,整个企业,每一个部门机构,全部都在该规则的保护下,任何人都不能越权揽权,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出处 《电力设备》 2018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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