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立法机关目前正在修改《公司法》。在修改《公司法》的过程中,新《公司法》是否应当规定所有公司制企业都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引起了较大的争论。主要意见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职代会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仅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不适用于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所以新《公司法》不应当规定职代会制度;另一种意见认为各种所有制的企业都应当实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而职代会制度就是一种具有普适性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各种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都应当实行职代会制度,因此新《公司法》应当明确规定所有公司制企业都应当实行职代会制度。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