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克服”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安全生产的理念,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把企业安全生产的宗旨进一步明晰和凸显出来,这就是:必须把保护职工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金山企业管理》 2005年3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