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语言文字除了需要规范、标准之外,还必须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没有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规范就只能是僵死的、停滞的条条框框,也就不能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无法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服务,因此,任何规范标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社会在发展,科学在发展,文字语言就必须是动态发展的,对规范标准应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这就是文字规范、丰富和发展的辩证关系规范是发展的基础,丰富是发展的渠道,发展是规范的前进,三者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转化。
出版日期
2011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