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目前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律制度建设的里程碑式制度,但是就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法治问题,例如,针对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制度尚不完善,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缺陷,制度不完善也就导致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出现不明确界限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对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规定并不明确,无法准确的判断其归类,这些问题直接制约我国物权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农村人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所以,解决好农村土地、房屋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等法治性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本文针对上述现象进行探讨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农村人在农村土地和房屋不动产中的主体地位。
出版日期
201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