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2月7日,阿联酋沙迦酋长国颁布了一项关于在沙迦酋长国进行不动产销售的法令。该法令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不动产买卖合同必须在房地产办公室登记。并对获得新的商业建筑可证方面作了一系列规定,例时规定房地产商对土地拥有100%所有权,房地产商根据相关法律有权对上地进行开发建设。(2)建筑许可仅限于发给阿联酋本国公民和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公民,除非经沙迦酋长批准,不动产拥有人不得将不动产卖给非阿联酋本国公民和非海合会国家公民。该法令从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官方报纸上公布。
出版日期
2005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