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司法独立不是绝对的、不受任何监督制约的独立,司法权的行使也应当受到监督,否则就会产生司法权滥用和司法腐败现象。在对司法活动的多种监督中,传媒监督是一支正日益受到重视的、强有力的监督力量。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二者之间有着矛盾冲突,司法独立对传媒监督具有排斥性,而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具有天然的侵犯性。当前,在价值取向上我们应当侧重于对传媒监督的保护。同时,传媒对司法进行监督也必须遵守客观公正、尊重司法特性、报道与评论分开、自律等基本准则。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