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科技法制目标的重构及其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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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院我国农业科技立法及政策性文件表明当下我国农业科技法制的目标为“产量确保型”。其对产量的过分强调招致环境负面型农业科技的普遍适用及传统生态型农业生产方式的灭失,以至于农产品尤其是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农业环境资源破坏严重等问题。本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农业的多功能性,提出我国农业科技法制的目标应转向“生态产量协调型”,并在技术控制主义理念指导下使该目标获得制度化。
出处 《价值工程》 2014年2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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