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税”内涵及改革目标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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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税”内涵的准确把握及其改革目标的确定直接影响其税制设计。“物业税”指的应是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而不是合并房地产各环节税费而形成的一个新税种;我国当前“物业税”的改革目标应是完善现行房地产税,并使其成为理想的地方税种;对我国“物业税”税制设计的几点建议。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06年4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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