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救灾应急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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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区域,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扎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救助,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而救灾工作的主体应在县、乡两级政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减灾》 2006年7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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