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科学性之辨——论法学不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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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现代社会对科学的崇尚使得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法学在内的各个学科与科学相提并论。但是从科学这一概念的界定以及通过对法学和科学二者研究对象的比较,能够发现法学与科学的诸多不同。将法学纳入科学之范畴带有某种功利性意义,而通过对科学进行理性反思后,可以发现法学并没有必要去“攀附”科学来获得权威性和合法性,一味地“依傍”科学也并不能真正促进法学自身的发展与完善。
出处 《知识-力量》 2019年8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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