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萨-奥法案与外国在美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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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包括44家中国内地公司在内的所有外国在美上市公司而言,2006年7月15日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美国著名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亦即通常所称的“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es—OxleyActof2002,简称为SOX法案或萨—奥法案)将对在美国上市(包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其他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市场)的外国公司全面适用。这意味着所有外国在美上市公司从此都必须按照萨—奥法案的规定,实行严格的内控机制,履行严厉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更为严苛的潜在法律责任。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商务与法律》 2006年3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