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开标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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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对于酒精度大于0.5%,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和白酒等在内的酒精饮料,标签上必须标示酒名称、配料清单、酒精度、净含量、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警示语、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内容。用B瓶包装的啤酒,还要求标示“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自10月1日起,若啤酒瓶标签上没有“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宇样,生产企业将被判“犯规”。
作者 小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食品与市场》 2006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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