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的立法成因及其消解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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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行政垄断已转化成通过立法程序进而披着合法外衣的隐蔽行为,要有效遏制行政垄断,必须从消解其立法根源入手.国务院颁布的对此作了重要规定,但仍存在不足且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应对行政立法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赋予公众规章制定的动议权,建立严格的通告和评论程序.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3年3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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