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患纠纷与护士的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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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病人就医标志着医院与病人建立了合作关系,彼此已具有了权利和义务。病人是市场消费的特殊群体,在接受医疗过程中,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护士与病人接触时间最多、关系最密切,病人的心理护理、基础护理、病情观察、卫生宣教及治疗性措施都需要护士来完成。随着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医护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护士是极易卷入纠纷的群体,频频发生的护患纠纷不仅给护士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这也使护士急需采取措施使自己免于陷入护患纠纷当中。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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