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时的德国纳粹军队与日本军队,在战争中都犯下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性暴行、抢掠、人体试验等空前反人道的罪恶行径,比较二者暴行的发生原因、规模、方式及其影响,对于进一步深化有关日本战争暴行和二战史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部分西方学者否定这一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和价值是一种偏见。就德日军队二战暴行的原因而言,两者暴行的动机有其共性也有其差异,并不完全相同。其共同点在于都要通过法西斯暴行来镇压反抗和威慑被害国人民,并发泄兽欲,区别在于德军主要是为了实行纳粹党对犹太民族的种族灭绝政策;而日军则是为了“膺惩”受害国的民众,发泄其兽欲和服务于战略需要。德国法西斯的屠犹暴行具有欧洲民族与犹太民族矛盾的历史背景,加上希特勒纳粹党的疯狂理论与实践、发动和维持战争的需要;而日本军的暴行则更多的是出于民族性格的的阴暗面,“膺惩”中国人的政治需要和对于被侵略国人民奋勇抵抗的疯狂报复。通过德日军队二战暴行的原因比较,我们可以找出其中相同点与不同点,深刻分析,剖析原因,这对促进两个民族的反省,有着重大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