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方面必须要体现人力资本的地位,发挥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主导地位,给予人力资本所有者剩余索取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剩余索取权不仅仅要给予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人员,更重要的是要给予居于企业主体的广大职工。因此,必须解决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本产权虚置问题,把潜在的人力资本产权状况制度显性化,而以职工持股为主要手段的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改革的实践运作,应该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解决人力资本产权的主题之一。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