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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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居民自治已初步形成包括国家、地方和社区等层面的法制体系,这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但由于村民自治同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形成和发展的动因不同,两者要解决的课题及侧重点也有所差别。适应形势的需要,当下农村村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在于社区层面的制度建设;而城市居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则在于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着重要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2007年3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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