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可诉性及其立法完善——与魏磊先生、张弘副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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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行登记保存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法律性质及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决定了该措施的行政可诉性,现行立法上存在的不足应予修正、完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学杂志》 2007年4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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