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悉,自2007年开始,国有企业可能重新向国家支付红利。如果国企支付红利能够成为现实,那无疑意味着国有企业本性的回归。国有企业的本性是什么?这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全民性。即国有企业的财产是全民的,国有企业的“股份”每个公民都有份,这与股东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没有什么区别;二是公共性。既然国有企业是全民的,那么它的收益就要回归全民,或者说要回报全民,这与股东从其所持股的股份公司中领取股息红利也没有任何区别。不过,有一点区别在于,股东收取股息红利是个人行为,而全民收取股息红利则是政府代为,在这种情况下,全民受益就只能体现为政府的公共投资上,即体现在国有企业的公共性上。由于“全民”很抽象,或者说,全民无法直接从国有企业领取股息红利,所以,公共性便成为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更进一步说,国有企业存在的原因就是公共性,甚至可以说,公共性是国有企业存在的惟一原因。如果企业要盈利,私有企业足矣,依法纳税便是了。国有企业要盈利,但盈利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用盈利服务全民,即提供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保健、扶贫、新农村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国防等;同国有企业本性是全民性和公共性时,己不盈利,而是直接服务于公民,如向公...
出版日期
2007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