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医疗服务作为政府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产品之一,基本的要求是均等化和普惠性,最主要的目标是让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前,全区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和健康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已达到98.4%,农民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但全区仍有2.6万多城镇居民没有医疗保障,他们是城镇居民中的下岗职工、无业居民、在校学生、老年人、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