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筑节能拟出新规 设计可以变更节能不许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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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近日公布“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今后,建筑节能设计应经过设计审查机构的专项审查,其设计变更将不得降低节能效果。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球聚氨酯》 2008年3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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