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按照城市发展需求,为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经国土、城建、规划、旧改、环监局、发改等部门批准,完成城中村项目立项及手续的报批工作。具备条件后,企业以资本方介入项目的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属地县(区)政府以项目指挥部作为具体实施主体,主要围绕“征地、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建”开展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一级整理工作,从而形成净地,并由国土相关部门通过市场化公开挂牌的形式出让土地,市级财政在扣除省、市上解部分后,土地出让金经县(区)政府返还至企业,用于平衡土地一级整理成本,实现资金的闭环,最终达到改善民生,盘活土地资产,推进区域性可持续发展。
出版日期
2022年06月0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