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单位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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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单位经常性联系制度。常委会36名组成人员分别与乡镇、街道、厂矿等基层单位建立对口联系点。制度规定,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1年内至少要深入对口联系点3次开展走访调查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难以解决的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要及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汇报,通过加大督办力度加以解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人大》 2008年7期
出版日期 2008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