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督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它历史悠久、影响巨大,渗透到欧美等国家思想、政治、文化、经济等方方面面。基督教文化总体上是一种罪感文化,在文化心理中植入了幽暗意识与人性的凄惨。这种文化心态严重影响了以宪法为前提、以限制政府权力为核心、以人权保障为根本目的的欧美宪政精神,并使其刻意回避创建理想社会的问答。此外,基督教文化关于“情”的伦理—人的自爱与博爱对欧美宪政制度变迁也产生了深远影响,直接表现就是:作为“动态宪法”的行政法的迅速发展。
出版日期
2008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