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通过挂账进行利润舞弊。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所发生的当期费用,应当在当期计入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尤其是为了使当期盈利,通过挂账等方式将已是费用的项目资产化,来降低当期费用,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其表现:一是对应收账款尤其是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已确认的坏账长期挂账,不作账务处理。二是应摊销费用不予摊销。三是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四是已是费用性质的其他应收款,不及时转入损益,而是长期挂账,以资产的形式体现。
出版日期
2008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